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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王共先等20位同志
“江西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的决定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赣卫人[2004]59号),经单位推荐和专家第一轮评审、演讲答辩和专家第二轮评审、先后两次公示、厅党组研究,决定授予王共先等20位同志“江西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要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发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动态和发展方向,积极从事相应的学术、技术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带头作用。要在保持本学科、专业特色和拓展学科、专业优势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开拓学术、技术新领域,为本学科、专业发展和成果转化献计献策,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积极承担国家、省(部)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要在培养人才、加强学科建设、创建一流团队等方面取得新成果,做出新业绩。
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也是提高我省卫生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迫切需要。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方法、创新机制、营造环境、加强领导,努力把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江西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
二00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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